黄浦检察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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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维护了我们的基本权益,让我们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十分感谢!”当事人俞阿姨说。本月,黄浦区检察院就多起涉消费者侵权纠纷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出庭支持起诉,并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庭表示撤诉。
去年11月某晚,俞阿姨一家八人在某饮食店就餐过程中,皆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该店店长遂陪同俞阿姨等人至医院就医。经诊断,俞阿姨等人为一氧化碳中毒,应予以高压氧舱治疗。俞阿姨等人认为,此次事故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了人身损害,该饮食店应对其损害后果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然而在协商过程中,该饮食店与俞阿姨一家人在赔偿方式、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今年4月,俞阿姨等人走进黄浦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黄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涉消费者侵权纠纷案件,其中俞阿姨为老年人,在相关证据收集、举证,法律适用理解等方面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检察机关应依法予以法律上的支持与救济。检察官随即开展协助收集证据及询问当事人等工作,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该饮食店作为经营场所,理应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然而该饮食店对俞阿姨一家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检察机关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支持俞阿姨一家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为进一步规范本区民事支持起诉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增强各单位间协调联动,黄浦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消保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及相关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对民事支持起诉重点案件类型和检察机关的支持方式、起诉方式等方面作了详尽规定。《意见》还就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开展联席会议等形式,明确各单位间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数据统计、线索移送等。
近期,黄浦区检察院还以检察官下基层为平台,为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举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培训活动。培训会上,检察官结合办理的两个支持起诉的典型案例,就支持起诉的概念、发展路径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内容,以及司法救济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切实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合协作能力。
作者:单颖文 林桢淑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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